鳢鱼商标

商标与企业名称纠纷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该怎么解决?

商标与企业名称属于两个不同的性质,虽然都是一个企业的重要标识。但是商标可以用来区别不同来源的商品与服务,企业名称只能区别不同主体的公司、小团体、组织等等。服务于两种不同的领域,那么我们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难免会有商标名称与企业名称相同出现。在遇到这种情况之后我们应该怎么办。对于这样的一个问题,小编也准备了相应的资料,

企业名称与商标注册名称相同,我们在行业里面把他叫做“撞车”,商标撞车又分为恶意与无意的行为。恶意撞车者在看到别人的企业名称有一点的知名度之后或者其他对自己有利的原因之后,故意用别人的企业名称作为商标,提升申报嘉价值。无意撞车者出现是因为汉字使用问题,汉字不同于英文字母随意组合,这种情况是难以避免的。

整体来说商标注册过程中没有说去查询是否与别人的企业名称相同,当然企业命名的时候也没有去查询是否与别人注册的商标是否一致。虽然这样说,但是企业名称与商标还有有冲突的,牵扯到许多的经济利益,我们就必须想办法解决掉它。

商标与企业名称纠纷的处理原则

在日常的冲突过程中,都有一个先拥有,一个后面出现。我们可以称之为“在先申请为原则”,谁先申请谁的权利就比较大,这不仅仅可以保护在先申请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通过审判确立对商事主体市场行为的评价标准,规范市场主体的注册、使用商业标识、广告宣传以及其他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对于后者申请的商标或者企业名称,尽管没有恶意注册的行为,但是为了不使消费者产生视觉与公众认知的错误行为。我们应该明确禁止使用这些商标或企业名称。商标与企业名称都作为一种标识,必须是拥有唯一性,仅仅只能是由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业或者个人使用。

其实市场上有很多种搭便车的行为,不仅仅是商标与企业名称同名,商标还能与人名、地名、网红名称等等相同。一些企业在看到人名与地名等等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之后,恶意注册、抢注商标。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能恶意抢注商标,注册商标不能侵犯别人现有的利益,当然还有在先申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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