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 否则无效?
软件著作权想要转让除了需要进行登记,还需要提前准备一些转让必备的资料,那么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是指权利人就其已获取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在进行转让的过程中向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行为。
软件著作权转让所需材料:
软件著作权人将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或专有许可给他人的,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办理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
申请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合同登记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原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一)合同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完整;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并且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二)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
转让合同中应当明确转让的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转让权利种类、地域范围等内容,合同应当符合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的基本要求;
专有许可合同中应当明确许可的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许可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专有许可权利的期限等内容,合同应当符合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的基本要求。
(三)身份证明文件
1、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四)原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原软件已经办理过著作权登记或其它登记的,提交原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
所以软件著作权转让的时候需要准备好相关的充足材料,这样才能更好地做好软件著作权的转让工作。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否则无效?
现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故有观点认为,软件转让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一律无效。其实不然,是否采用书面合同来实现软件著作权转让,可由当事人自己决定,采用书面形式,只是为了防止争议和解决今后有可能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