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之欧洲发明专利申请的实审程序是怎样的?
欧洲发明专利申请的实审程序
一、提交实审请求流程
欧洲专利申请提交实审请求的期限为检索报告在《欧洲专利公报》公布之日起6个月。实审请求包括两个程序1、以文件形式递交实审请求;2、缴纳实审费。实审请求一旦提出,不能撤回。如果申请人未在期限内提交实审请求或者未在期限内缴纳实审费,欧洲专利局将相应地通知申请人其申请被视为撤回。针对丧失权利的通知,申请人可以请求继续处理。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递交了欧洲专利申请的标准请求书表格中就已经包含了实审请求,且该请求在表中已经被默认勾选。因此申请人只需要关注一个程序,即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实审费。
在提交申请的时候,也可以缴纳实审费,而且提前缴纳实审费并不会对申请人产生不利影响。如果申请人不想继续实审程序,可以不答复欧洲专利局的通知,那么申请会被视为撤回,实审费将全额退回。如果申请人的本意并非不答复欧洲专利局的通知,这种情形下的视为撤回也可以请求继续处理。
如果申请人选择从授权账户自动扣款,实审费通常在欧洲检索报告的公布日起6个月期限届满时自动扣款。如果申请人请求放弃根据《欧洲专利公约实施细则》第70条(2)通知的权利(即申请人在收到检索报告前提交了实审请求的情况下,申请人放弃欧洲专利局通知申请人确认是否继续实审程序的权利),或者申请人在检索报告公布6个月内通过PACE计划请求加快程序,则实审费在收到申请人书面请求的当天扣款。
二、实审程序中的加快程序
实审程序中申请人可以主动请求加快程序。如果申请人提交请求希望加快实审程序,审查员将尽一切可能在审查部门收到申请之日或者收到加快审查请求之日起3个月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当然这里加快审查程序需要另外缴纳一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