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不同?
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区别?有些不法分子在看到有些著名公司的商标还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会抢先提交了商标申请注册并得到了商标注册后的法律认可文件。商标注册之后不法分子如果借此向实际企业所有人以商标为要挟,情节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那么,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区别?
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区别 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区别:
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行为在实质上并没有区别,但是商标挟持是恶意抢注后以商标为要挟向实际企业所有人进行敲诈的恶劣行为,可能会构成恶意敲诈的犯罪行为。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商标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