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商标交易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昆明商标交易是企业获取商标的直接方式,也是很多企业在注册得不到核准之后,寻求的有一种补救的方法,并且其优点相对来说比较多。不过在这个过程进行的同时,还会伴有一些限制性的因素,这些情况是规定的企业不能进行的事项,主要事项有哪些呢?
首要的限制就是,联合商标不得单独转让。联合商标指的就是商标持有人在经营时所使用的一系列商标,在转让商标时需要将商标一并转让。所以转让联合商标,就需要转让所有的联合商标。这在每一件商标转让中都是要进行确认的,受让人与转让人需要说清楚。
其次,商标转让虽然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事情,但是这并不能排除第三方即商标局的介入。虽然其介入的影响对比于注册来说有区别,但是在转让双方确定协议之后,需要一起去商标局进行商标转让申请,一般情况下转让申请的核准与注册申请核准要容易得多,只要商标信息等不出现错误。
以及商标在转让之前就有授权许可存在的,需要通知相关的被许可人,让其知悉,同时企业还应该告知商标受让人,三方协商一致,如果都同意这样的做法方能进行转让。因为在转让之后,假设授权许可没有过期,那么被许可人还是可以正常使用该商标,因此需要让其明白。
商标转让在时间上是比较有优势的,虽然还是需要几个月商标局才能审查完成,但是比注册的时间还是少的。有的时候企业要是着急使用商标,率先得到授权许可使用更快一些。
虽然商标交易的限制有很多,但这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企业,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人,都可以在约束中受到保护,这是商标法作出的比较合适的规定,企业在后面的发展中也将会有稳定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