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抢注如何申请商标无效宣告?商标无效宣告申请证据材料有哪些?
注册商标的意义
注册商标是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一经注册便获得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和排斥他人使用的禁止权。中国采用先申请原则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归属。
商标抢注行为
有一些未注册但已在商业活动中实际使用的商标,被职业注标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目的是对抢注的商标进行转让和变更以赚取利益。
这里有几种情况,一是国内公司未注册商标被他人抢注,二是国内公司已注册商标在其他商品类别被抢注,三是国外公司未在中国注册的商标被抢注,本文分析对以上情况均可适用。
已经在市场使用积累了一定商誉的商标,应当予以保护,抢注行为损害了在先使用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当予以制止。中国商标法保护注册商标,但不保护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抢注。
被抢注商标后采取的措施
企业或权利人一旦监测获知商标被恶意抢注,分为不同阶段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商标异议:
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
二、商标无效宣告:
已被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三、撤三: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
商标无效宣告
实际上,商标抢注救济方法主要为无效宣告。商标异议期为3个月,正常企业没有精力去每天关注知识产权局的公告,而“撤三”要等到抢注人连续三年不使用该商标,因此大多数情况应对商标抢注行为的最佳方法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无效宣告。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是指已被抢注的商标,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权利人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无效宣告能有效解决他人通过商标注册的形式损害权利人商标、版权、字号等在先权利。是商标法赋予社会公众对侵犯自身权益的已注册商标所能够采取的最佳法律措施,当事人只有充分行使,才能维护自身利益。
商标无效宣告的时限
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应在争议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无效宣告申请后,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裁定。实践中,审核期限经常接近9个月。
商标无效宣告只能去北京
所有中国商标无效宣告只能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北京,因此所有商标无效宣告都需去北京处理。
需准备的材料
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的材料分为程序性文件和证据材料,程序性文件必须提供,证据材料无强制要求,需根据实际案情尽量提供能够充分证明商标抢注无效的证据材料。
一、程序性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商标代理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
以上文件境外公司应同时提供公证认证及翻译件。
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证据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信息档案。
2、已注册的商标证书,商标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注册受理回执或证书。
3、商标的使用证据。使用证据包括带有商标的商品包装、产品说明书、商务文书、名片、以及上述使用证据对应的合同及票据等。
4、经济证据。近年来带有引证商标标志的产品销售合同、票据、物流单据,带有商标产品在工厂生产照片、在商店的销售照片、进出口的海关报关文件等。
5、引证商标的宣传证据。宣传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带有商标标志的宣传页、网络、报刊、电视广告图片、广告视频、音频文件,以及上述广告采购合同及票据等。
6、商标获得的荣誉证书。具有权威性的地方政府或具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颁发的企业或品牌荣誉证书及匾额。
7、申请人企业主营业务信息、公司历史、荣誉资料、网站介绍。
8、企业厂房、仓库、生产车间、办公区域照片。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活动照片及媒体报道。企业关爱员工,丰富职工生活的照片及资料。其他能够证明企业及品牌影响力的证据。
9、商标抢注人与企业是否有往来或存在某种关系的证据。包括合作协议、合作意向书、会谈记录、发票等方式证明双方是否存在过合作关系;也可通过其他证据证明被无效商标所有人与申请人存在其他关系,如亲友、同学、同地域的同业竞争者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