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合同撤销的原因一般是什么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商标转让可以进行撤销?商标转让后合同的变更、撤销是指商标转让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由于法定情形、约定情形的出现,或者由于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商标转让可以进行撤销?
商标转让可以进行撤销 商标转让可以进行撤销:
商标转让合同变更的原因一般可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是因为考虑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客观情况会发生变化,如果不对原合同加以变更、修改,则会有失公平或者难以履行。
商标转让合同撤销的原因一般是因为一方严重违约而使履行对于对方来说成为不必要或者发生意外事件的情况下。例如,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又被商标局依法撤销,在此情况下,双方如果事先有约定,则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转让人的基本权利为向受让人收取转让费,如果受让人不按约定支付转让费构成严重违约时,则转让人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受让人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并有权要求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作出违约赔偿。
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商标转让的申请,如果由于一方的行为而导致此申请无法进行,则其应对此行为负责,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并且无过错方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约定转让人对其转让的商标权利负瑕疵担保责任的,那么在转让人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情况下,或者其他可归因于转让人的原因而导致该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情况下(例如,因为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转让人应对此承担责任,受让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转让人赔偿其一切经济损失。
应予注意的是我国法律没有采取合同的当然变更和解除主义,也就是说,法律只是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具体是否约定及是否对合同进行变更、撤销,这是当事人自己的事,应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法律一般不强行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