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分享之登记版权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登记版权需要这些条件及材料
首先,版权登记的作品需要满足: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其次,一般性作品著作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
(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lOcm×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4)作品创意说明。
(6)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