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答辩如何办理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商标撤销三年使用答辩所需资料:
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及信封,能够证明被申请撤销商标答辩人所述的事实和理由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使用的图片或相关资料,商标印刷情商标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商标产品交易文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等。证据材料清单,代理机构提供)。
撤销商标申请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答辩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答辩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
鳢鱼商标撤三答辩办理手续流程:
答辩人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付款——答辩人提交相关资料并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制作标准书件——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作出决定(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使用证据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应对撤三: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实物原物或照片;
2、与该商标有关的商品生产证据,如签订的生产合同、生产过程中的照片等;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销售证据,如销售合同、发票、对方的打款证明等,而上述的合同、发票以及打款证明的价格必须一致;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广告、宣传单等宣传证据。
将上述材料准备完毕后,提交到商标局,通过围绕上述证据进行答辩,即可防止商标撤三导致商标被撤销。